构建数据基础制度 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北京12月19日电题: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潘洁
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构建数据基础制度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的意见》(“数据二十条”)19日对外发布。意见出台的总体考虑是什么?怎样理解其内涵?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同志。
问:“数据二十条”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答: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具有无形性、非消耗性等特点,可以接近零成本无限复制,对传统产权、流通、分配、治理等制度提出新挑战,亟需构建与数字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生产关系,不断解放和发展数字生产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研究起草“数据二十条”,组建跨学科专家队伍,赴多地深入调研,并吸纳了各方面有关意见。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数据二十条”。
问: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有哪些重大意义?
答: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是新时代我国改革开放事业持续向纵深推进的标志性、全局性、战略性举措,有利于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赋能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有利于做强做优做大数字经济,应对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构筑国际竞争新优势;有利于统筹分配效率与公平,推动全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促进实现共同富裕;有利于提高数据要素治理效能,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问:怎样理解“数据二十条”的主要内容?
答:把握一条主线。坚持促进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这一主线,以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字经济发展红利为目标。
构建四个制度。建立保障权益、合规使用的数据产权制度,探索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建立合规高效、场内外结合的数据要素流通和交易制度,从规则、市场、生态、跨境等四个方面构建适应我国制度优势的数据要素市场体系;建立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数据要素收益分配制度,在初次分配阶段,按照“谁投入、谁贡献、谁受益”原则,推动数据要素收益向数据价值和使用价值创造者合理倾斜,在二次分配、三次分配阶段,重点关注公共利益和相对弱势群体,防止和依法规制资本在数据领域无序扩张形成市场垄断等各类风险挑战;建立安全可控、弹性包容的数据要素治理制度,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多方协同的治理模式。
推进四项措施。加强党对构建数据基础制度工作的全面领导;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做大做强数据要素型企业;积极鼓励试验探索,支持浙江等地区和有条件的行业、企业先行先试;稳步推进制度建设,逐步完善数据产权界定、数据流通和交易等主要领域关键环节的政策及标准。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数据产权“三权分置”的相关考虑是什么?
答:在数据生产、流通、使用等过程中,个人、企业、社会、国家等相关主体对数据有着不同利益诉求,且呈现复杂共生、相互依存、动态变化等特点,传统权利制度框架难以突破数据产权困境。
“数据二十条”以解决市场主体遇到的实际问题为导向,创新数据产权观念,淡化所有权、强调使用权,聚焦数据使用权流通,创造性提出建立数据资源持有权、数据加工使用权和数据产品经营权“三权分置”的数据产权制度框架,构建中国特色数据产权制度体系。
问:“数据二十条”提出构建多层次数据交易市场体系有什么考虑?
答:由于数据特性复杂,数据交易存在确权难、定价难、互信难、监管难等挑战。“数据二十条”提出从流通规则、交易市场、服务生态等方面加强数据流通交易顶层设计,建立数据流通准入标准规则,探索开展数据质量标准化体系建设;统筹优化全国数据交易场所规划布局,出台数据交易场所管理办法,构建多层次市场交易体系;培育数据商和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两类主体。
问:下一步,在推动“数据二十条”落实方面有哪些安排?
答:一是健全政策顶层设计。围绕“数据二十条”不断丰富完善数据要素各方面制度体系和配套政策,打造“1+N”数据基础制度体系。
二是推进实施试点示范。在有条件的地方和行业开展数据要素流通使用试点示范,推动公共数据、企业数据、个人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赋能实体经济发展。
三是培育数据要素市场。构建多层次、多元化数据要素市场生态体系,统筹数据交易市场建设,规范数据交易管理,推进数据交易场所和数据商功能分离。
四是夯实数据要素基础设施。探索建设全国一体化数据要素登记存证平台,推进数据要素领域创新平台布局,立体化推动“东数西算”工程,形成“算力”和“数据”相结合的数据产业生态体系。
五是强化数据要素高质量供给。健全完善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机制,制定促进公共数据开发利用的政策法规,服务社会公共管理,赋能实体经济发展。完善政策工具箱,引导大型央企国企、大型互联网企业加大数据流通使用,赋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
六是加强工作整体统筹力度。发挥数字经济发展部际联席会议作用,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协同联动,定期对数据基础制度建设情况进行评估,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推动数据基础制度体系不断丰富完善。
专家学者激辩“元宇宙”:是概念还是技术?应拥抱还是远离?******
中新网北京12月7日电 (记者 孙自法)近一段时间以来,“元宇宙”议题引发广泛关注与热议。近日在北京举行的2021人工智能合作与治理国际论坛“元宇宙未来治理前瞻”主论坛上,人工智能及相关领域专家学者线上线下“云聚”清华大学,聚焦元宇宙是概念还是技术、应拥抱还是远离、元宇宙(虚拟世界)和本宇宙(现实世界)如何关联等热点话题,以圆桌论坛形式展开学术激辩和争鸣。
元宇宙或把人类带进一个超历史空间
中国社科院哲学所科技哲学研究室主任、科学技术和社会研究中心主任段伟文研究员认为,人类目前为自己构建的技术世界建立在赛博物理空间(CPS)之上,不论是否称为元宇宙,下一步如果继续以信息和数据作为构建世界的关键路径,将会是整合多种新技术而产生的新型虚实相融的互联网应用和社会形态。
亟待深入思考的是,元宇宙的构想与构建具有超越性,可能会把人类带进一个超历史空间。这个空间不仅仅涉及现实、虚拟及扩展现实等感知体验世界,更是一个超越现实与虚拟体验,涉及符号/象征、想象等观念和意义创造的世界。
他说,未来,对元宇宙的监管和治理可能面临的不是单一维度的技术体系——唯一的大写的元宇宙帝国,而是一个多维整合的技术体系——多样化的元宇宙共和国或多种微世界的联合体。对元宇宙的治理应有前瞻性的考量。
首先,涉及符号/象征和想象层面时,要赋予其充分的自由创造空间,不应急于出台一套标准化的制度体系,而应强调在自我意识基础上的自主管理和自我控制。
其次,应该看到,不论元宇宙以何种技术路径实现,都发生于地球、社会和人自身之上,故促进人的可持续性、社会的可持续性(如团结与沟通)、自然的可持续性应成为元宇宙治理的基本价值诉求。
其三,要对元宇宙可能导致的颠覆性社会价值伦理冲击展开深入研究。人一直生活在其用技术构建的世界里,元宇宙可能是技术世界的未来版本。不论元宇宙是否成真,在当前的技术路径下,最为突出的问题是数据正在替代信息成为新的技术世界的基础设施——数据就是人的行为,而元宇宙的构建似乎不能不基于对数据无时不刻无处不在的监测。这亟待我们从自然、社会和个人的维度对此技术路径展开反思和讨论,以形成包括元宇宙在内的深度科技化未来的新的社会契约。
元宇宙虚实相融未来面临诸多风险
在清华大学新闻学院新媒体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沈阳看来,元宇宙是虚实相融的新世界,元宇宙实现了对时空的拓展,其未来面临着诸多风险,如虚拟人的归属问题、虚拟人的责任困境、人机交互下个人认知异化和行为异化等。
当前,元宇宙整体发展处于初级阶段,其技术应用还处于低级层次。对于元宇宙的治理,可以采取边调研边发展边治理,确保不出现重大风险,又能积极推进元宇宙产业发展。近期可在现有的制度、法律、政策框架内来讨论,将当下的治理抓手落实在个人权力和利益关系层次。
沈阳表示,未来元宇宙治理需建立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经过多元主体的社会大讨论,实现发展与治理的平衡,避免一刀切式的治理框架。要在发展过程中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实现精准式的动态治理。
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助理驻华代表张薇指出,随着元宇宙概念被广泛关注,迫切需要从各个角度全面审视元宇宙可能引发的未来治理问题,包括政治经济、国际关系与全球治理、伦理、立法、监管等,从而建构一个公正、开放、负责任、向善、可持续的虚拟世界。她强调,全球尚有37%的人口没有接入或使用互联网,相较于元宇宙的治理问题,数字化的加速和颠覆性技术带来的更迫切、更现实的挑战依然是数字鸿沟。
应该善用虚拟/增强现实远离元宇宙
“元宇宙相关的若干概念目前在科学上十分不清晰并有误导性。”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人工智能伦理特设专家组成员、中国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治理专委会委员、中国科学院自动化研究所曾毅研究员将自己的主要观点概括为:善用虚拟/增强现实,远离元宇宙。
曾毅赞同虚拟现实和增强现实扎根现实,对现实通过虚拟和增强进行扩展和辅助人类对现实的认知,因此在善用的理念下适度使用是合适的。他认为,元宇宙在字面上表示有“宇宙的宇宙”“超越宇宙”之意,如果认为需要去塑造元宇宙,就应当与现实世界高度关联并不能完全脱离现实世界,一旦失去了这种关联,元宇宙就失去了根基。
他还认为,面向人类的“数字孪生”概念也不具备科学合理性。孪生一方面强调相似性,另一方面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两个人,无法对应到同一个实体。此外,目前的人工智能并不能克隆人类到数字系统中,人工智能目前也没有真正的理解能力、意识和真正的自主性,因此以数字孪生的愿景建构虚拟智能体模糊和混淆了人与人工智能的界限,而目前的人工智能只是一个看似智能的信息处理的工具,目前技术的发展远无法支持“数字孪生”。
曾毅特别强调,当“元宇宙”相关基本概念、愿景和应用仍然看似有重大风险时,尤其不应当将青少年推向这个未知的空间。首先,目前对元宇宙这一概念的刻画还相当不扎实;其次,在通用人工智能还未到来之时,互联网、人工智能所存在的所有风险就足以使人类社会受到巨大冲击,由于“元宇宙”基于现代网络与人工智能技术发展,其风险将会在此上基础上叠加;最后,从文化背景看,虚拟和现实世界,都是历史产物。重塑虚拟社会,历史不可磨灭。在虚拟平台进行共治,文化互鉴和互信是重要的“基础设施”。
“从技术角度来看,当我们许诺给全球公众和政治系统概念的时候,在提出经经得起科学推敲的基础理念前提下,要考虑技术可行性和社会应用合理性。完全脱离真实世界重塑的新概念会将人类带向真正的生存风险。”曾毅说。
元宇宙应以人为本强化现实世界
微软(中国)首席技术官(CTO)韦青称,每个人对元宇宙有不同的理解。元宇宙应该以人为本,应该用来强化现实世界,而非替代物理世界,不能让人们沉迷于虚拟世界。越来越多的人发现,虚拟空间与真实空间都需要治理,都需要有秩序。但什么是好的治理,目前仍没有明确的答案,需要人类社会一起达成共识。在数字社会发展过程中,数字鸿沟是一个很大的挑战。“我们的技术向前迈进的同时,不能落下一部分人。面对新技术,我们需要有足够的信心认为技术能够为人类的美好生活做出贡献”。
《元宇宙通证》作者之一余晨认为,创造的虚拟世界都可以被视为元宇宙,虚拟并不可怕。纵观人类历史,就是一个由实入虚的过程。元宇宙及现代社会很多问题的根源在于很多人混淆了符号和其所指的对象、混淆了拟像与真实。虚拟空间需要秩序,也需要治理。对于新技术可能的威胁,不能与之前的技术进行简单的归纳和类比,毕竟人工智能技术可能不需要拥有意识就足以毁灭人类,人们往往低估了新技术的次生危害。原则上技术是中立的,但技术是人性的“放大器”,对新技术的治理应该是动态的过程。“元宇宙给我们带来创造价值可能性的空间,我们需要将恶的部分排除,将善的部分留下”。
英伟达中国区Omniverse负责人何展说,元宇宙是一个概念,而非一项技术。由于近年来许多数字技术的出现、落地和爆发,元宇宙这一概念被广泛讨论。确切来讲,元宇宙是包括人工智能、机器视觉、物理仿真模拟、高性能计算等许多技术的融合,进而形成虚实交融的新业态。元宇宙之“元”,代表客观存在的世界与人的主观意识、意愿和谐共处,需要服务于真实世界。比如开发点餐机器人,帮助人们针对喜好推荐合适的食物,过去几十年,大多数人已经率先体验了虚拟世界带来的红利。但有趣的是,如果能够区分现实世界和元宇宙之间的不同,人们往往会选择从锻炼自身做起优化自己的现实生活,实现虚实之间的平衡。
“我们在元宇宙中的身份,不仅只是代表一个人的虚拟身份,而是一个集合。”Bilibili up主籽岷认为,当前,许多人可能不清楚正在使用的就是元宇宙,或者根本不了解这一概念。他认为,对元宇宙概念的理解,主要是基于虚拟与现实技术的讨论。从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关系来看,虚拟世界目前是一个雏形,而现实世界是已成型的,开发虚拟世界旨在用其帮助现实世界。例如,在虚拟世界中进行模拟培训和学习(如消防演习),是对现实世界发展进步的促进,并且希望多方可以合作,使用元宇宙来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实现他们的理想。特别是B站上的青少年群体,对他们的人生发展,职业规划起积极意义。还有那些贫困地区的人口,也应该降低门槛,积极把他们纳入到元宇宙中来。因此,未来元宇宙和现实世界将会是互相依存和促进的关系。
人工智能和区块链艺术家宋婷认为,元宇宙不是物理宇宙的替代品,数字艺术也不是物理艺术的替代品,基于数字孪生的新文化在元宇宙中大有可为。她希望产业界能够继续开发可编程的、具有拓展性的艺术空间,从而使元宇宙能够赋能人的创造力,而不是减少创造力。元宇宙使得艺术家可以与全世界的同行们交流,不受地理的限制。而由于区块链技术让每一笔交易都可见,所以信用在元宇宙非常重要。
2021人工智能合作与治理国际论坛由清华大学主办、清华大学人工智能国际治理研究院承办,国际支持机构为联合国开发计划署,“元宇宙未来治理前瞻”是三场主论坛之一。参加该论坛专家学者表示,赛博空间已经与现实世界的既有秩序、组织和结构形成了张力、也对现实世界的治理提供了全新维度的挑战。这些张力和挑战已经引起了人性挑战、社会撕裂、政治动荡、金融风险等一系列问题,并仍在酝酿新的隐患。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目前分散但有联系的各个虚拟空间对现实世界的冲击。虚拟空间中缺乏制度共识和构建、虚拟空间和现实世界制度的冲突,已经成为下一代互联网迫切需要解决的议题。(完)